2017年3月1日下午,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叶向东主持召开校纪委全委会议,集体学习党章有关内容,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精神,通报中央第四巡视组巡视我校有关工作,讨论纪委2013-2017年工作专题报告,通报我校纪检审2016年主要工作和2017年工作设想。校纪委全体委员参加了会议。
叶向东书记带领大家学习了党章中有关纪委的主要工作任务。《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八章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这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概括起来,就是监督执纪问责。
叶向东书记同时带领大家学习了纪检监察部门有关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叶向东书记要求大家要把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与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及其他党内法规贯通起来、融为一体,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要与深化纪检体制改革和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结合起来,创新理念思路、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提高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纪委副书记黄超群向与会同志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精神。全会总结2016年纪律检查工作,部署2017年任务,审议通过了王岐山同志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所作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
会议还通报了中央第四巡视组巡视我校有关工作,讨论了纪委2013-2017年工作专题报告,通报了我校纪检审2016年主要工作和2017年工作设想等,并就相关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