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上午,学校召开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专项治理工作调度会,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国家监委驻中国科大监察专员刘浏主持会议并讲话,有关机关职能部门、学院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集体学习了《关于开展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专项治理工作的方案》,通报了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专项治理阶段性进展情况。各机关职能部门、学院依次汇报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并进行深入交流。
刘浏强调,开展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专项治理,是学校开展高校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的“先手棋”,也是提高科研质效、防范廉洁风险的重要抓手和有力举措。一是要提高认识。以“上级要求、现实需要、纪律红线”的视角,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准确理解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教育部和校党委的工作部署,与正在开展的高校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紧密结合,严肃查处“靠教育吃教育”“靠科研吃科研”等贪腐问题。二是要压实举措。对标对表上级部门任务要求,强化以案促改促治,督促指导各单位围绕高校领域和本单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深化警示教育,做到自查自纠到位、警示引导到位、建章立制到位,结合政治监督、作风督查、巡视审计监督,推动问题整改,注重整体评估,实现闭环管理。三是要扛牢责任。压实职能部门监督责任和院系党委主体责任,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通过拉紧责任链条、织密监督网络、形成工作合力,着力构建上下贯通、左右协同的监督格局,持续优化净化科研生态,为教学科研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刘浏要求,纪检监察机构要与学校工作专班密切配合,推动集中治理阶段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一是要深化监督专责,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推动各职能部门发挥专业优势、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督促指导各单位对照自查自纠查摆出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问题、责任、措施、时限“四清单”,严格落实问题整改,确保问题全面整改到位、见底清零、不贰过。二是要紧抓执纪办案,坚持“自查自纠从宽、被查被纠从严”原则,对主动报告问题的教职工,依规依纪依法从轻、减轻处理处分;对隐瞒不报、欺骗组织的要从严惩处,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三是要加强警示教育,以身边人、身边事编发典型案例材料,聚焦“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推动警示教育进院系、进基层、进课题组,打通警示教育的“最后一公里”。四是要拓宽监督渠道,搭建师生群众问题反馈平台,用好用实“码上监督”和“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建立科研经费管理信息共享和预警机制,突出抓早、抓小、抓苗头,切实保护好科研人员,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创新环境。
(纪检监察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