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暑假,石平以举办女儿升学宴名义,收受外国语学院教职工19人礼金共计4200元。2015年10月操办母亲丧事时,收受外国语学院教职工21人礼金共计7400元。2017年11月,操办父亲丧事时,收受外国语学院教职工18人礼金共计6600元。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8年5月,石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外国语学院院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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