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至2019年,孙建龙以“项目参与指导费”等名目,违规向18名在职在编人员发放劳务费共计55465元,其中孙建龙领取19200元。2024年6月,孙建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一篇:潍坊学院安全保卫处原副处长席敦杰违规收受高档酒水、香烟和违规发放福利等问题
下一篇:海南省海口技师学院(海口市高级技工学校)原院长(校长)李日祥违规发放津补贴、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