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学原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副处长、校办产业管理办公室原主任卫兆明违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
更新时间:2025-06-02

2018年2月,卫兆明以外出考察为名组织烟台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等11名工作人员赴云南旅游,并用公款报销旅游费用61400元。卫兆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9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他参与人员一并受到组织处理。旅游费用已退赔。

上一篇:天津海运职业学院科研处原处长孙铮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食宿安排、违规收受购物卡等问题

下一篇: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处处长刘宪勤违规公款旅游问题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