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至2021年,陈鹰在担任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书记,浙江工业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等职务期间,先后25次在多家俱乐部打高尔夫球,打球费用2.33万元均由私营企业主支付。2017年春节前、2019年上半年,陈鹰先后收受2名私营企业主赠送的高尔夫球杆各1套,共计价值8.65万元。陈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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