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开辟了“加强自我监督,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专栏,宣传全国纪检监察战线围绕从严从实加强自我监督约束的实践探索经验。2022年第4期,该专栏刊载了我校纪委的署名文章:“严防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灯下黑’”。 栏目开篇写到“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纪检监察队伍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始终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和自我监督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围绕从严从实加强自我监督约束进行了许多实践探索。” |
全文如下: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纪委以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为引领,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和自我监督,在不断增强纪检干部自我监督的政治自觉、严防“灯下黑”、严格内控机制等方面,结合高校实际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实践。
紧跟理想信念“领航灯”,不断增强自我监督的政治自觉。校纪委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和自我监督,通过学习领会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努力掌握其所贯穿的哲学方法、科学精神和政治智慧,把我们党勇于自我革命、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历史逻辑和深邃道理,不断转化为纪检干部自我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校纪委以自身建设立信立威,严格要求专兼职纪检干部以身作则,始终牢记自身廉洁过硬是忠诚履职的最大底气、硬气,要时时刻刻在秉法守纪上做表率。校纪委主要负责人切实扛起纪检干部监督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责任,从严从实领班子、带队伍,要求纪检干部特别是纪委办监察处的专职纪检干部,务必养成习惯在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下工作生活的政治自觉,在具体实践中实现硬气担当、忠诚履职的初心使命。
架构多方监督“无影灯”,严防“灯下黑”。校纪委主动将自身工作置于多方监督之下,构建成监督矩阵,犹如用雪亮的“无影灯”消除“灯下黑”的阴影。监督“无影灯”主要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同级党委、师生员工三个层级组成。在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层面,校纪委在重要问题线索初核和查处时,都会及时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科院纪检监察组、安徽省纪委监委等上级机关请示报告。在同级党委监督层面,校纪委严格按照规定在校党委的领导和支持下开展工作,重要工作及时向校党委主要负责人请示汇报,重要问题经校纪委全委会充分讨论酝酿后提交校党委常委会审议。作为校纪委的日常办事机构,纪委办监察处的履职情况接受校党委的年度考核,考核组主要由校领导和院级党组织负责人组成。向校党委述职述廉,接受考核监督,强化了校纪委的作风建设和规矩意识,力戒专职纪检干部颐指气使、口大气粗的不良作风。在师生员工群众监督层面,校纪委每年向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专题报告学校纪检工作,接受教职工代表们的监督和质询。
擦亮规章制度“长明灯”,严格内控机制。校纪委以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为契机,严格内控机制,在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和审理等环节,逐步建立健全了一整套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同时规范了纪检工作文书模板,努力把制度和规则贯穿整个纪检工作全流程。为推动制度的严格执行,校纪委建立了周例会制度,每周召开纪委办监察处班子例会、纪委书记办公会,重点集体会商问题线索处置方案,压实责任,强化对工作完成质量情况的督查督办。此外,校纪委还制定了校纪委委员工作职责和分工联系基层党组织制度,明确纪检委员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和任务清单;制定了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年度工作任务清单,形成了“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推进,年末有考核”的工作机制。通过上述一系列的汇报和检查制度,校纪委在检视内控机制落实情况的过程中,不断提升自我监督的治理效能。为有效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问题,校纪委严格执行《规则》中的有关回避制度规定,同时进一步划清了利益回避的红线。校纪委明确要求,对未报告或隐瞒应回避情形的专职纪检干部,要进行追责问责,从而从制度层面将人情关系与监督执纪的公务行为隔离开来,确保规范和正确行使纪检监察权,树立依规依纪依法的良好形象。
原文链接:严防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灯下黑”